2007年7月12日 星期四

吵架公約

剛剛係QQ個Blog度見到,覺得幾好,所以借來轉載...thx QQ
1. 吵架不當著父母,親戚,鄰居的面吵,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。

2. 不管誰對誰錯,只要一吵架,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,女方亦須馬上冷靜下來。

3. 在家吵架不准一走了之,真的要走也不得走出區外,不准不帶手機和關機。

4. 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,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。

5. 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,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。

6. 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,認識到錯誤並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。

7. 要出氣不准砸東西,只能吃東西,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。

8. 吵架儘量不隔夜,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,女方生氣百般推讓,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,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,做上美夢。

9. 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,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!

10. 吵架時不准掛電話,如果掛了要馬上打回去,並表示歉意。
P.S. 如果我同Pong全部都做到咁就好啦...

5 則留言:

  1. 咁多條............咪棧越鬧越大鑊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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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嘩... 講真,唔易做到喎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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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大家一齊努力呀, 嘻嘻... 不過最好唔需要用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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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如果真係做到就好lu~ 不過一嬲就o黎睇下至得! 哈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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